米美洲赛程-米美洲在哪个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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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看过 魏聚贤的 《中国人发现美洲》我想知道 他讲杨贵妃去了美洲 是什麼回事儿

2.16世纪美洲玉米在世界各地传开,玉米的外传与哪一历史有关?这一对世界历史产生了什么影响?

谁看过 魏聚贤的 《中国人发现美洲》我想知道 他讲杨贵妃去了美洲 是什麼回事儿

米美洲赛程-米美洲在哪个联赛

中国人发现美洲》(冯翔、李达合写,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 一书,内容主要综述近一二百年来国内外研究早在哥伦布发现美洲之前,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包括两三万年前、六七千年前、先秦、汉唐、直至南北朝)都曾有中国先民及华人东渡太平洋到过美洲,叙述中并加入作者自己的观点,洋洋二十八万字,还有大量对比的插图,以补文字叙述的不足。书中所提出的论证,范围甚广,涉及到考古学、人类学、海洋航行、天文星宿、文化艺术、宗教信仰、民俗民风、龙凤图腾…等。对中国古籍如《山海经》、神话如伏羲女娲兄妹相配等,从中国美洲两地文化交流的角度,作出重新评估。

我在查阅《大英百科全书》哥伦布条时有点问题,通过电话请教历史地理学家陈桥驿教授,附带提到《中国人发现美洲》(以下简称《发现》)这本书的观点,陈教授当然熟悉这方面的情况,他指出要论证中国人发现并进入美洲大陆,不能专凭旁证推测,要有直接的论证,并且要发表在正式的学术刊物上,他知道这方面的文章很多,旁证也不少,他以为必须要有正式的论文发表在权威的学术刊物上。他指出像《发现》引用美国著名的《NaionalGeographic》(《国家地理》)杂志的材料,即不属于学术杂志。由于《发现》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专著,我又是外行,对此没有发言权,只能到此为止。以下想说的是我阅读《发现》的过程中,感到书中论及与农业有关的一些地方,是有问题的,不利于论证中国人陆续多次到达过新大陆。现分三方面试述如下:

2011-04-10 20:22 回复

赵武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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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粟的问题

《发现》转引了美国《国家地理》1991年(180卷)上发布的一幅中华"轩辕黄帝族酋长礼天祈年图",据说这图在北美易洛魁部的次顿哥村人中长期流传,图中与动植物有关的部分据《发现》的介绍:"在轩辕酋长四周有植物7 种,动物16 种。植物有杉木,桧木,扶桑,玉蜀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还有粟(小米)。众所周知,粟最早起源于我国的半坡氏族时期,在北美易洛魁人的"轩辕黄帝族酋长礼天祈年图"中发现粟,这足以发人深思。"这七种植物是写实的,除木本的杉和桧以外,剩下的五种是草本植物,以玉蜀黍最典型,腰部有伸出的玉米棒子,顶上有正开花的雄穗,叶片也是玉米的叶片。另外四种植物,很清楚都是双子叶植物,无论怎样看,都不是单子叶禾本科的粟,可说与粟毫不相关,不知作者是怎样鉴别为粟的?如果只有文字,没有附图,读者将完全相信作者的介绍是粟了。

这个被误认作粟的作物,依我看,可能是食用苋(Amaranth),我们日常吃的苋菜是蔬菜苋(Amaranthus tricolor),原产亚洲。"轩辕黄帝族酋长礼天祈年图"中的苋是食用苋(A. caudatus),又称粒用苋。原产南美洲秘鲁安第斯山脉地带,是当地印第安人早年所驯化的粮食作物,南美洲印第安语称"Quihuicha",英语称之为"印加麦"(Inca wheat),印加人是印第安族的一支,主要分布于秘鲁。但食用苋在我国西南如云南也有分布,云南少数民族种植也很普遍,称"天雄米"或"苋米",汉族人去调查时误记音为"籼米"。我国西北也有栽培,称"千穗谷",不知道是否系同一种。

《发现》的作者只介绍了七种植物中的五种:杉、桧、扶桑、玉米和粟(可能是食用苋),另两种没有介绍。我看其中一种有点像南瓜(Cucurbita maxima),南瓜也是南美洲原产地,但不能肯定。另一种像芋(Colocasia antiquorum )但芋是迟至16世纪才传入美洲,不大可能进入祈年图。我发现图中其实不止七种植物,在玉米植株的背后还有一些植物枝叶,更无法辨认,一共应有八种植物。

否定了《祈年图》中的所谓"粟"以后,产生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既然《祈年图》中没有粟,那末,怎样解释书中一再考证的殷人东渡到了南美洲?《发现》书中说商纣被周武王伐下商都以后,

2011-04-10 20:22 回复

赵武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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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留存于东夷地区的25万精兵及家属神秘消失,成为中华民族早期历史上的一桩重大悬案。……恰在殷军于东夷失踪之时,奥梅尔克文明却于中美洲尤卡坦半岛突然兴起……此外,还有众多语言学、文字学、民俗学方面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都是如出一辙地证实着同一观点,即两洲之间应存在一次重大的文化人种交流…。”

如所众知,殷人是以粟为主食的,当他们集体大规模出海东渡时(且不论这种数以几十万计的人海上航行是否可能),随身携带足够的粮食(粟)是最起码的常识。到达新地方,安顿下来以后,首要的大事当是开辟耕地,以便生产所需的粮食。即使当地有可食的其他食物,但自己吃惯的粟,一下难以改变,何况粟不仅是粮食,还代表祖先的恩赐,岂可轻易放弃。

吴越人及以后的徐福东渡日本,都带去稻种,日语称稻为"ィネ"即是越语稻词为"依缓"的对音,好比美洲玉米传入欧洲带去印第安语maize 一样。《发现》书中还论证徐福一行最终到了美洲,如果粟和稻传入南美,也应该有相应的外来词在印第安语中得到反映。《发现》书中说"祈年图"中有粟、借以证明殷人东渡到了南美洲, 可惜"祈年图"中没有粟,文字的叙述落了空。

2011-04-10 20:23 回复

赵武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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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扶桑的问题

《发现》介绍的杉、桧、扶桑、玉米和粟五种植物中除粟可能是苋以外,扶桑也是个大问题。扶桑是个古籍上屡见的名词,争议颇多。既是地名,又指某种植物,当然地名是取自这种植物,但也有可能扶桑只是地名的汉语译音,如何新即认为扶桑是日本"富士"的音译。《发现》引《山海经·东山经》说:"又南水行五百里,流沙三百里,至于无臯之山。南望幼海,东望榑木,[或扶桑],无草木,多风。是山也,广员百里。"其实《山海经·海外东经》即直说扶桑:"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在黒齿北。居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郭璞注说扶桑当作扶木(笔者按,故亦作榑木),那末,扶木即与桑无关。但到了东汉东方朔《十洲记》里才把扶木说成"叶似桑树,长数千丈,大二十围,两两同根生,更相依倚,是以名之扶桑。"许慎和郭璞因之,遂成定论。所谓两两同根生,是很难理解的,除非是藤本植物(叶如桑)的交互緾绕在大树上的景象。

《发现》据上引《山海经》的文字,又据南美洲帕拉卡斯山有一幅巨大的摩岩石刻,其所刻的图象似桑(?),即把甲骨文桑字放在摩岩之下,合成书中的第52 图,表示中国和南美都有桑,用来解释扶桑,显然十分牵强。

又,由于 "祈年图"中只有两种木本植物,已说明一是杉,一是桧,其余五种都是草本植物。则这个高达数千丈的扶桑,又在那里?若说是杉和桧中有一种是扶桑,则杉或桧中那一种是说错了?从两者的株形看,都不像桑,倒象原来说的杉和桧。

书中第51图的标题是"墨西哥和美国东部地区的十日扶桑图",没有说明这图的来源出处,这标题显然是作者所加。图中的扶桑树有三根粗大的根,象三足鼎立。中央树干共分出九大分枝,左边四分枝,右边五分枝,左半树身及分枝打上黑影,右半树身及分枝为白身。左半树身的三个分枝上,各立着一只鸟,共三只。似乎代表太阳(金乌)?右边的分枝上没有鸟。既然是十日(乌),何以只有三日(乌) ?这树是抽象画,不同于《祈年图》中的植物是写实画,当然这树不象桑树,也不象其他任何的树。这图怎么能体现中国古籍的"十日扶桑"呢?

桑科的树木多达1400 余种,中国古代的桑是专指桑属(Morus)16个种中的一种饲蚕之桑(Morus alba)甲骨文的桑就是养蚕之桑,怎么可以等同于南美摩岩上石刻的似桑之大树?

三,花生、蚕豆、芝麻和玉米的问题

《发现》第一章以相当多的文字论证古代中美来往交流作物的"事实",说:"60年代,在我国江西和浙江距今四千年前的遗址中竟发现了6 颗花生,众所周知,花生发源于美洲,可以推测在远古时代中国与美洲之间已有了接触联系。另外,在距今四五千年前良渚文化钱山漾、水田畈遗址,与水稻一起还同时发现了许多植物,已辨明的有花生、芝麻、蚕豆…,其中花生已经碳化,形状近似于小粒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第155页,认为碳化花生距今已有五千年)据认为花生原产地在美洲,可为何四五千年前的良渚文化遗址中会有呢?如果没有中国人作为媒介,它们是不可能轻易而远渡大洋的。近年来对四川茂汶汉魏时期敉岩葬石墓进行挖掘,所发现的墓主遗物中有玉米棒子(1983年11月5日《北京晚报》中文章《中国与美洲交往的两个特征》中指出"玉米在汉魏墓中多有发现,……原产于美洲大陆的玉米、向日葵、番茄、烟草等作物,通常被认为在明代由美洲传入中国的。实际上已经在中国的中医本草和地方志等记录,在唐、宋时代就已经在中国种植和传播了。这是从美洲回国的人,将带回中国,才能在国内种植,并经过适应土壤和气候条件,逐步传播开的,不然绝不会自己远渡太平洋往来的重要物证。"

在1950年代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的一些植物,考古人员是陌生的,他们把送到当时的浙江农学院农学系及园艺系鉴定,系里的教师都是从事现代农业科学研究的,从来没有接触过出土,也没有考古方面的知识,只能是就的外表和现今的进行外形比较,给出鉴定,但鉴定的语气不是很肯定的。到了发表的时候便变成非常肯定的结论,在报刊上宣布开去,便成了国内外同行引用的依据,至今如此。其实当时的报刊上即有过专家学者怀疑的文章,但不符合"越早越好"和"爱国主义"的风气,不大有人理睬。1980年代以后,学术气氛正常发展,又有人专门撰文对花生、蚕豆、芝麻等逐一辩驳纠正,在考古界也得到认可。但《发现》一书仍旧只引用早期的文献,不注意后起的文献,当然只好陷于失误。至于玉米的问题,引用《北京晚报》的这些不可靠的新闻炒作,不仅无助于论证玉米、向日葵、番茄、烟草等"是从美洲回国的人,将带回中国,才能在国内种植。"反而适得其反,给《发现》一书凭空增添了没有科学依据的资料,把书中非常有价值的研究材料给冲淡了,很是可惜。

本文不是全盘否定《发现》一书,任何优良的书本也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或差错。这书综述了大量有力的论证材料,很有启发,大有进一步筛选、研究的价值。但因内容牵涉面极广泛,不是一个人的知识面所能理解和鉴别的。笔者只是就农业的角度谈一些看法。笔者是有感于目前的学术界有一股不谨严的风气,即有利于自己观点的材料越多越好,不问是否可靠,即使依据不足的也纳;不利于自己观点的材料即使正确,只因与自己的观点不合,便视而不见,弃而勿用。我想,这或许正是陈教授强调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原因之一罢。

这是从别的地方拷贝过来的.

16世纪美洲玉米在世界各地传开,玉米的外传与哪一历史有关?这一对世界历史产生了什么影响?

15世纪哥伦布到达美洲大陆前,生活在美洲大草原的印第安人根本不认识玉米。现在的玉米长得更高、种植密度也更大了,以便提高每英亩土地所能种植的玉米株数,这是几百年前的人们无法想象的种植密度。当然,如果当时的印第安人没有教会早期的美洲开拓者如何种植玉米,那么现在这一切都不可能发生了。哥伦布来到美洲是要探索新大陆、找寻宝藏的,但是我很怀疑他能否明白他要找的宝藏就是这些食物和纤维物种。玉米、棉花、土豆、豌豆、草莓和烟草都起源于美洲。

不过,如今玉米的起源问题还备受争论,人们普遍认为玉米来自墨西哥,后来的几千年间在美洲大陆上广泛传开。玉米是从一种叫做墨西哥类蜀黍的野生植物演变而来的。这一演变过程是相当戏剧性的。贾雷德?戴蒙德在其撰写的《枪炮、病菌与钢铁》(Guns, Germs, and Steel)一书中说,墨西哥类蜀黍作为粮食作物的价值并没有给集者留下深刻印象:因为野生墨西哥类蜀黍的产量比野生小麦少,结的数量也比较少。要使墨西哥类蜀黍变成一种有用的作物,它在生殖生物学方面就必须发生变异……戴蒙德甚至指出,小麦和大麦的优点以及墨西哥类蜀黍的种植难题可能是新大陆和欧亚人类社会发展存在差异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野生植物到种植植物的这一转变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步是选种和新一轮种植。”英国伯明翰大学玉米进化学博士斯蒂芬?史密斯说。

玉米、小麦和大麦都属于禾本科植物,这科植物还包括稻米、燕麦、高粱和甘蔗。一般认为这些植物有一个共同的祖先,时间大概是在过去的5 500万~7 000万年间,也就是恐龙繁盛末期。

穿越千万年的历史长河,大约在公元前3500年,玉米来到了今天美国的西南部;到公元1000年的时候,玉米已在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地区有所种植。遍布美洲各地的印第安人已经充分发展了玉米的种植技术,而且熟知玉米的多种用途,例如煮、烤、爆、研磨和酿造等。在哥伦布抵达美洲新大陆的时候,玉米已经成为印第安人日常饮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6世纪末叶,哥伦布在美洲登陆,后来又返航回欧洲,沿途哥伦布的船只就将玉米带到了欧洲、非洲、印度和远东的部分地区。哥伦布还把甘蔗带到了美洲大陆,种植在加勒比海的圣多明各。

当英国殖民者在400多年前到达今天的弗吉尼亚州时,玉米并不是他们最为关心的东西。“1607年,伦敦公司派出的殖民者到达弗吉尼亚州,建立了詹姆斯敦市。他们对农业知之甚少,也并不感兴趣。他们来这里是想一夜致富的,指望伦敦公司为他们从英国运来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为了生存,殖民者不得不依赖当地印第安人部落——波瓦坦部落的帮助。我们应该重视在印第安人和殖民者之间早期的交换活动,因为这产生了今天的现代玉米产业。许多人都很熟悉迪士尼的一部**——《风中奇缘》(Pocahontas),这部**讲述的是一位当地的印第安公主和英国海军上尉约翰?史密斯之间的爱情故事。影片背景中就出现了印第安人的玉米田。然而,这个故事还有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述的版本,这一版本不太为大家所熟悉。

接受玉米

真实的约翰?史密斯背负了一项任务,那就是寻找愿意用玉米和鱼来交换英国的铜和玻璃珠的当地部落。史密斯取得了成功,解决了殖民者的吃饭问题,尽管他个人还是倾向于炮舰外交。“上帝让印第安人捎来了半熟的玉米让我们恢复体力,这已经让我们相当满足了”,9月份的时候,他们“又给我们送来了更多的玉米和现成的面包”,海军上尉约翰?史密斯的话被卡丽在其1923年版的书中引用。最终还是印第安人给这些殖民者讲授了农业这一课。

还有一位名叫斯匡托的印第安人,也在美洲海岸英国殖民地的早期玉米种植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尽管还有很多未被记载的故事)。斯匡托给那些从城市来的、根本不懂农业生产的清教徒传播种植玉米的知识。在弗吉尼亚州第一次玉米丰收之后,这些清教徒都十分感激印第安人的帮助。这就是现在美国最为重要的节日之一——感恩节的来历。这也是墨西哥人和南美印第安人由来已久的一个传统节日,只是具体的风俗礼仪有所不同而已,这个节日表达的是他们对上帝的感激之情,感谢上帝让他们收获丰收、有足够的食物过冬。玉米对于现代美国传统节日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它和火鸡、南瓜、酸果蔓的果实以及豆子一起都是感恩节的象征。每年11月底的感恩节原本是个庆祝丰收的节日,因为这个时间正好是玉米收获的日子、也是农民知道自己为来年储备了多少粮食的日子。

玉米是美洲殖民者日常饮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玉米粒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研磨成玉米粉来制作面包。玉米叶可以给牛当草料,玉米外皮可以用来制作床垫、地垫和细绳。发酵后的玉米碎渣可以酿成啤酒和威士忌,其余的玉米残留物可以用来饲养牛、猪和鸡,而这些动物又为人类提供更多的肉、蛋、奶。一旦殖民者从印第安人那里学会了玉米这种作物的轮作和播种,他们就不需要再向本土人学习其他农业方面的技巧了。

西进

玉米从美国东海岸向中西部挺进的过程是当时美国西部大开发的一个写照。1776年美国独立时,280万人口中90%生活在农村地区,美国南部种植的烟草是当时最主要的经济作物。玉米从热带到美国中西部大草原的旅程是玉米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一次快速变革。到19世纪30年代,美国的玉米种植带主要以田纳西州、肯塔基州和弗吉尼亚州三州为中心,不过随着“袋与狐”部落首领黑隼在1832年的战败,伊利诺伊州和艾奥瓦州肥沃的农田面临着被开发的命运,玉米种植带向着更西和更北的方向延伸。伊利诺伊州很快就成为主要的玉米产地;随着19世纪铁路大开发,芝加哥也正在成为美国玉米和家畜的主要产地;芝加哥期货因此于1848年创立,它的最初目的就是为谷物交易设立专门的场所。

一名叫约翰?迪尔的铁匠发明了铁犁,这种工具进一步推动了中西部农业人口的暴涨。迪尔后来创办了同名公司,以生产绿色和**的农业设备闻名一时。

1862年5月20日,林肯总统签发了《宅地法》(Homestead Act)。这项法案使得中西部160英亩的土地归联邦士兵所有,其余想拥有田地的美国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当地生活满一年,并且在西部和中西部广袤的土地上盖建了房屋。

此时,玉米已经成为美国种植规模最大的农作物,但是它的政治和经济影响力要比棉花小得多,棉花依然被誉为“南部之王”。

到1866年,美国内战结束后仅一年,美国玉米的种植面积是3 002万英亩(不到2007年的种植面积的1/3),玉米产量是现在年均产量的1/6。这和当时大麦的产量差不多,不过低于燕麦的产量(如今玉米的产量是大麦和燕麦总产量的2?5倍)。美国完成了从大西洋沿岸到太平洋沿岸的发展之后,整个国家遍布着四通八达的铁路。铁路系统为农民创造了新的机会,因为他们的谷物通过铁路可以被运往全国甚至到达港口、出口国外。竞争激烈的铁路公司把农业视为一个重要的货运客户;它们甚至为农民提供与时俱进的农业技术服务并且提供相应的培训。“我们乘坐火车前往中西部地区,向那里的人们讲解如何种植玉米。”来自先锋良种国际公司的史密斯说。玉米很快在1910年达到了102 267英亩的种植高峰,这一面积是美国所有耕地面积的1/3,这个记录依然高于2007年和2008年的玉米种植面积。

20世纪早期,随着内燃拖拉机、收割机、割草机、喷雾器和断路器这些具有革命性的机器成为农业设备的一部分,农业正经历着快速的技术变革。通过使用拖拉机,农民们得到了“解放”,实现了从畜力到机器力、从人工收获到机器摘的转变。机器力取代人力和畜力从根本上改变了土地的使用状况。1915年,美国大约有9 300万英亩的农作物种植地(占总种植地的27%)被用来为马和骡种植饲料作物,但是到了1960年,这一种植面积已经缩减到了400万英亩,腾出了全国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4作为其他作物的种植地。养马用地实际上就是生物燃料产业的早期形式,因为有1/4以上的土地不是用来种植粮食作物的。当时这一种植面积占美国农场面积的比例比近10年还要大。林肯总统在1862年签署了《莫雷尔赠地学院法案》( Land Grant College Act),随后在19世纪中期建立起一些赠地学院,农民的孩子在这些学校里学习农业科学。

由于美国没有再进一步扩张土地,所以产量的提升只能依靠更好的培育、轮作、耕耘、使用化肥和控制虫害等生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