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斯诺克台球的比赛组织方法
关于斯诺克台球的比赛组织方法
第十三条 抽签分组
一、17支代表队分为4个小组,三个小组4支代表队,一个小组5支代表队;
二、比赛队伍不足32支时,每个小组保证队伍数量尽可能平均;
三、上届比赛前4名为球队,先抽出分组,分列于A-D组。其他球队再抽签入位。
第十四条 小组赛:
一、每组比赛,对阵顺序为1-4、2-3;1-3、2-4;1-2、3-4;
四、每场比赛,均用3局2胜制,分出胜负关系即结束比赛。
第十五条 复赛:
一、小组前两名出现。各组交叉进行淘汰赛。(如A1-B2、A2-B1);
三、复赛每场、每轮比赛分出胜负关系即结束比赛;
四、每场比赛,为5局3胜制。
第十六条 半决赛:
一、复赛两轮后决出前4名,进行半决赛。半决赛为淘汰赛;
三、每场、每轮比赛分出胜负关系即结束比赛;
四、每场比赛,为7局4胜制。
第十七条 决赛:
一、两场半决赛负者先进行3、4名决赛,再由半决赛胜者进行决赛,特殊情况下两场比赛可以同时进行;
三、每场比赛分出胜负关系即结束比赛;
四、每场比赛,为9局5胜制。
第十八条 决定名次办法
联赛决定名次办法:
(一)小组赛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
(二)联赛比赛小组赛全部完成后,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获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盘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当届联赛全部小组比赛中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当届联赛全部小组比赛中净胜盘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四)小组赛后各组前两名出线,参加复赛(淘汰赛),每小组后两名不再比赛决定名次;
(五)以淘汰赛的方式进行到决赛,决出前四名的名次为止。